经理拿着菜单出去,孟修斯野蛮的把栀晚坐着的椅子拉过来,手背青筋迸发。
两个人手臂的衣料摩擦,孟修斯轻扯开她的橡皮筋,乌黑的高马尾倾洒下来,水蜜桃的淡香瞬间充斥鼻息。
“姐姐,真分手了?”
“嗯呐。”
骨感修长的指尖隔着距离描摹栀晚轮廓精致的侧脸。
真听话啊,姐姐。
我要奖励自己。
经理把餐厅的招牌菜都上了个遍,摆盘食材一看就价格不菲。
眼看栀晚把两盘格格不入的凉菜转过来,夹了一大筷子送进嘴里,孟修斯笑容差点没维持住。
怎么有人喜欢吃这玩意?
沈书语好像也喜欢,他和大哥都不同意,她就悄悄在外面吃,每次回家都一股子味,还自作聪明的以为他们没发现。
孟修斯没动筷子,静静瞧着身侧的人儿,腮帮鼓囊囊的,一动一动。
“好吃吗?”
栀晚眼睛都要冒绿光了,学校的香菜和折耳根简直不能和这相比!
“好吃好吃!你要吃点吗?”一边说着还一边夹了一筷子放在孟修斯碗里。
水盈盈的眸子眼巴巴看他,像是在说‘你快吃呀。’
孟修斯看着碗里的东西,沉默。
喉头吞咽了下。
忍着恶心吃了。
下一秒。
嚼都没嚼,原封不动吐出来。
栀晚笑的坏坏地,明知故问:“不好吃吗?
孟修斯一看,就知道她故意的。
冷哼了声:“姐姐,真有意思。”
他往栀晚碗里夹了很大一坨炖的烂乎乎的猪蹄:“来,把这个吃了。”
栀晚:“嘿,你怎么知道我也爱吃猪蹄。”
栀晚已经很久没来这边吃过饭了,这家的猪蹄堪称一绝。
软软糯糯的,入口就化了,简直不要太好吃。
孟修斯懒洋洋地撑着下颌,偏头看她,吩咐等候在旁边的经理:“有关猪蹄的菜品全部上一遍。”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