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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毛被狗贩子割了双眼,大藏獒因为太凶,被硬生生打断一条腿。

我给它们取名叫朝朝暮暮。

希望它们可以和我朝夕相处,永远在一起。

看着不远处的姨奶家,我伸出手给暮暮指了指。

“记着路了吗?回家的路。”

“我会在家里等你。”

“那地上,是朝朝的血,那锅里是朝朝的肉,那群人是杀害朝朝的人。”

“以前我总叫你忍,现在不用忍了,去吧。”

我静静地站在不远处,看着大藏獒怒吼一声,三条腿跑的飞快。

正在围着大锅烤火的几个人瞬间吓得惊慌失措。

“这是那条狗!那条大藏獒!”

暮暮很厉害,是最强的勇士。

只见他不怕棍棒,张开大口,一口咬掉了姨奶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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